作者: moonfairy (夢菲蕊) 看板: P_moonfairy
標題: 法律到底在保障誰?
時間: Fri Jun 2 00:04:17 2006
最近發生的一些事,讓我不得不質疑起法律對一般民眾的幫助性何在?!
這篇不是要講高官貴人,不是要講富貴子孫,
這篇只是想講,最近發生在我爸朋友的真實事件。
彭叔叔,是我小時候就認識的一位叔叔,
我爸的前任同事兼好友。
前陣子彭叔叔在台北開車,行經路上與一輛機車產生擦撞。
(事實上應該說被機車擦撞,機車擦撞到車子)
由於在大馬路中央,車潮湧擠,
雖然有點擦撞,但彭叔叔看那位機車騎士已經沒事起身發動騎走,
於是便也緩緩開走。
事情可沒這沒簡單。
約兩個禮拜後,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原來是有人記下彭叔叔的車號,到法院去按鈴控告他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多嚴重的詞,
當然彭叔叔馬上趕去法院,也向法官解釋了事情經過。
不過法官不理睬,認為沒有停下車下來查看就是肇事逃逸,
即使後來那位機車騎士也現身說他並沒有受傷,
法官仍然不採信,認為機車騎士一定跟彭叔叔串供過。
所以,在沒有人受傷的一場汽機車擦撞中,
居然出現了肇事逃逸的罪名。
彭叔叔不服,當然想請律師上訴,
最終結果還是輸了,
法官判他緩刑兩年。
生氣。
是我的第一個反應。
為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種離譜的判決?!
律師勸彭叔叔別再費心力上訴,畢竟法官意思就是想殺雞儆猴,
想要將這件『肇事逃逸』判的讓其他人都不敢再犯。
失望。
對台灣的法官、台灣的法律趕到一股失望。
這一個簡單明白的事件,
為什麼會因為一個法官的一意估行而讓一個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吃上罪名?!
而我們的無能為力才更是讓我覺得難過與生氣。
另外,要特別提到的是,
按鈴申告的那位『好心人』,
身為第三者的旁觀者,不要自以為能將所有真相看清,
何謂肇事逃逸?!
不分青紅皂白的自己認為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卻讓一位好人身受其害。
你幫了誰?又害了誰?
拜託不要再有這些假好心的人了!!
你們根本看不到事情的真相,
汽車一定錯嗎?機車一定對嗎?
誰撞誰沒有個定論之前輪不到你來評公理,
更何況這是一件兩方都沒事的小擦撞,
就因為你的『好心』,讓這件小事變成了彭叔叔的一件憾事,
若知道真相的你於心何安?!
第二件要講的也是我爸的朋友的事情。
事件起因於一條狗。
這位伯伯的家中有養條狗,
平常也都謹守分寸的會讓狗稍微綁住不讓牠到處跑嚇到別人家。
某天,這位伯伯出門去,
家裡的人也都出門去。
狗狗正拴在自家後門圍牆裡。
這時有一位『先生』,因為進到圍牆裡面來而被盡責守家的狗咬傷了。
敘述到此,這位先生安的什麼好心眼誰也都猜得到,
私自進到別人家裡來,不就是小偷嗎!!!!!!!!
可是最離譜的是,這位『先生』居然上法院控告這位伯伯,
理由是他沒有把家裡的狗栓好,導致他受傷,
要請求他賠償。
沒見過這麼恬不知恥、不要臉的人,
你進到別人家中想偷東西,我沒好好教訓你已經夠了,
被盡責守家的狗咬傷居然要求賠償,
而且狗明明就栓在圍牆內的後門旁。
法官判決是那位先生贏。
不可思議案件又一發!!!!!
這位伯伯提出那位先生是小偷的論點,
他居然還說:『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小偷嗎?!我偷了你家的什麼沒有?!』
你說什麼廢話,還好有狗狗在不然就被你偷光了,
居然抓住這個一直強詞奪理。
那為什麼你要進入到別人家圍牆裡面?
這位先生也有自己的一套冠冕堂皇的說法:
『我是看你家後門沒關,好心的想看看到底是怎樣,沒想到一探頭你家的狗就咬我。』
靠!
我不得不罵出髒話。
怎麼會有這種人在世界上生存,怎麼法官居然會偏向這種人?!
法律講求證據沒有錯,
但法官大人你真的相信,
現在會有好心人看你家門沒關會進去你家幫你看看有什麼狀況嗎?!
搞不好就順便帶走了你家的一點錢財。
這世界就是這麼殘酷,
但法官大人似乎相信世界大同、人性本善的大道理。
認為這位先生說得對,他是好心,結果居然被狗咬,
於是要這位伯伯賠償他。
這位伯伯有苦難言,找了律師商討仍然企圖再上訴。
那位『好心』的先生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五萬元,
這種人居然可以贏得判決,
真的讓我對法律徹底徹底的失望。
最終結果我不清楚,但似乎那位伯伯打算再上訴,
誰也不甘心為一項莫須有的罪名賠償,
更何況賠償的對象還是企圖進來偷東西的小偷!!!!!!!
打到這裡還是覺得心裡很氣憤,
無能為力是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人的感嘆。
我們沒有很多錢,
沒有辦法像電視上趙建銘趙玉柱請了一堆大牌律師,
那些一小時談話費都要上千元的律師,
為著這樣的官司在拼命與司法對抗,要為他們脫罪。
我們沒有勢力,
沒有什麼立委的親戚、民代的姻親之類的裙帶關係,
我們是最基層的人,
最明白反映了現在大多數的台灣人老百姓。
沒有權沒有勢沒有錢,
在台灣的社會中,
就連法律這個『號稱』人人平等的天枰,也不過是個假象,
也只會讓人更失望、更絕望罷了。
標題: 法律到底在保障誰?
時間: Fri Jun 2 00:04:17 2006
最近發生的一些事,讓我不得不質疑起法律對一般民眾的幫助性何在?!
這篇不是要講高官貴人,不是要講富貴子孫,
這篇只是想講,最近發生在我爸朋友的真實事件。
彭叔叔,是我小時候就認識的一位叔叔,
我爸的前任同事兼好友。
前陣子彭叔叔在台北開車,行經路上與一輛機車產生擦撞。
(事實上應該說被機車擦撞,機車擦撞到車子)
由於在大馬路中央,車潮湧擠,
雖然有點擦撞,但彭叔叔看那位機車騎士已經沒事起身發動騎走,
於是便也緩緩開走。
事情可沒這沒簡單。
約兩個禮拜後,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原來是有人記下彭叔叔的車號,到法院去按鈴控告他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多嚴重的詞,
當然彭叔叔馬上趕去法院,也向法官解釋了事情經過。
不過法官不理睬,認為沒有停下車下來查看就是肇事逃逸,
即使後來那位機車騎士也現身說他並沒有受傷,
法官仍然不採信,認為機車騎士一定跟彭叔叔串供過。
所以,在沒有人受傷的一場汽機車擦撞中,
居然出現了肇事逃逸的罪名。
彭叔叔不服,當然想請律師上訴,
最終結果還是輸了,
法官判他緩刑兩年。
生氣。
是我的第一個反應。
為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種離譜的判決?!
律師勸彭叔叔別再費心力上訴,畢竟法官意思就是想殺雞儆猴,
想要將這件『肇事逃逸』判的讓其他人都不敢再犯。
失望。
對台灣的法官、台灣的法律趕到一股失望。
這一個簡單明白的事件,
為什麼會因為一個法官的一意估行而讓一個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吃上罪名?!
而我們的無能為力才更是讓我覺得難過與生氣。
另外,要特別提到的是,
按鈴申告的那位『好心人』,
身為第三者的旁觀者,不要自以為能將所有真相看清,
何謂肇事逃逸?!
不分青紅皂白的自己認為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卻讓一位好人身受其害。
你幫了誰?又害了誰?
拜託不要再有這些假好心的人了!!
你們根本看不到事情的真相,
汽車一定錯嗎?機車一定對嗎?
誰撞誰沒有個定論之前輪不到你來評公理,
更何況這是一件兩方都沒事的小擦撞,
就因為你的『好心』,讓這件小事變成了彭叔叔的一件憾事,
若知道真相的你於心何安?!
第二件要講的也是我爸的朋友的事情。
事件起因於一條狗。
這位伯伯的家中有養條狗,
平常也都謹守分寸的會讓狗稍微綁住不讓牠到處跑嚇到別人家。
某天,這位伯伯出門去,
家裡的人也都出門去。
狗狗正拴在自家後門圍牆裡。
這時有一位『先生』,因為進到圍牆裡面來而被盡責守家的狗咬傷了。
敘述到此,這位先生安的什麼好心眼誰也都猜得到,
私自進到別人家裡來,不就是小偷嗎!!!!!!!!
可是最離譜的是,這位『先生』居然上法院控告這位伯伯,
理由是他沒有把家裡的狗栓好,導致他受傷,
要請求他賠償。
沒見過這麼恬不知恥、不要臉的人,
你進到別人家中想偷東西,我沒好好教訓你已經夠了,
被盡責守家的狗咬傷居然要求賠償,
而且狗明明就栓在圍牆內的後門旁。
法官判決是那位先生贏。
不可思議案件又一發!!!!!
這位伯伯提出那位先生是小偷的論點,
他居然還說:『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小偷嗎?!我偷了你家的什麼沒有?!』
你說什麼廢話,還好有狗狗在不然就被你偷光了,
居然抓住這個一直強詞奪理。
那為什麼你要進入到別人家圍牆裡面?
這位先生也有自己的一套冠冕堂皇的說法:
『我是看你家後門沒關,好心的想看看到底是怎樣,沒想到一探頭你家的狗就咬我。』
靠!
我不得不罵出髒話。
怎麼會有這種人在世界上生存,怎麼法官居然會偏向這種人?!
法律講求證據沒有錯,
但法官大人你真的相信,
現在會有好心人看你家門沒關會進去你家幫你看看有什麼狀況嗎?!
搞不好就順便帶走了你家的一點錢財。
這世界就是這麼殘酷,
但法官大人似乎相信世界大同、人性本善的大道理。
認為這位先生說得對,他是好心,結果居然被狗咬,
於是要這位伯伯賠償他。
這位伯伯有苦難言,找了律師商討仍然企圖再上訴。
那位『好心』的先生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五萬元,
這種人居然可以贏得判決,
真的讓我對法律徹底徹底的失望。
最終結果我不清楚,但似乎那位伯伯打算再上訴,
誰也不甘心為一項莫須有的罪名賠償,
更何況賠償的對象還是企圖進來偷東西的小偷!!!!!!!
打到這裡還是覺得心裡很氣憤,
無能為力是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人的感嘆。
我們沒有很多錢,
沒有辦法像電視上趙建銘趙玉柱請了一堆大牌律師,
那些一小時談話費都要上千元的律師,
為著這樣的官司在拼命與司法對抗,要為他們脫罪。
我們沒有勢力,
沒有什麼立委的親戚、民代的姻親之類的裙帶關係,
我們是最基層的人,
最明白反映了現在大多數的台灣人老百姓。
沒有權沒有勢沒有錢,
在台灣的社會中,
就連法律這個『號稱』人人平等的天枰,也不過是個假象,
也只會讓人更失望、更絕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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